金羊網特約評論員 洪凱雯
近年來,網紅直播帶貨風頭正盛,妙語連珠的主播在屏幕對面營造“不買就虧”的幻象,誘人的產品、躍動的數字刺激著觀眾的消費欲望。然而,因售假而頻頻“翻車”的主播們正逐漸使直播帶貨的光環褪去。12月15日,羅永浩的“交個朋友”直播間官方微博發布聲明,承認11月28日直播銷售的羊毛衫為非羊毛制品,對公司內部管理進行反思,并向消費者承諾三倍賠付。
聲明一出,粉絲一片叫好,盛贊羅永浩敢于擔當、業界良心,更有網友以“年度最佳理財產品”調侃之。誠然,羅永浩方的危機公關可謂高明,認錯態度誠懇、賠償絕不敷衍,在短時間內有效安撫了消費者,維護乃至提升了自身形象。但,一場出色的危機公關,并不能掩蓋羅永浩們在產品把關方面的失職。
羅永浩方聲稱手續齊全、流程合規,看似責任全在偽造文書、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供貨方,那么羅永浩的失職何在?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王永令律師在接受《新民周刊》采訪時表示,羅永浩簽訂的合同多是從主播免責、規避售后風險的角度出發。然而,主播帶貨的成功建立在粉絲的喜愛和信任這一基礎之上,主播作為鏈接產品和消費者的關鍵節點,理應直接對產品質量和消費者的購物體驗負責。因此,縱使有再齊全的手續、再合規的流程,“主播免責”這一出發點就從根本決定了羅永浩的“把關人”角色在其直播帶貨過程中的缺位,更不必談其直播間漱口水夸大宣傳、小龍蝦包裝脹氣、唇膏售假等“前科”。
羅永浩并非個例,整個直播行業的現狀都不容樂觀??v觀近期事件,從辛巴直播間的“糖水燕窩”到李佳琦直播間的“試用粘鍋”,頭部主播們的“翻車”只是整個直播行業售假亂象的冰山一角。在諸位主播層出不窮的致歉聲明之下,把關缺位的現象仍然嚴重,背后存在內外兩方面原因。
就外部原因而言,法律對網絡主播的約束跟不上行業的發展。目前,“主播是否等同于明星代言人”、“主播在供應鏈中的定位”、“主播和供應商的法律責任如何劃分”等問題在法律領域尚無明晰的定性?!毒W絡直播營銷活動行為規范》等針對直播行業的規章制度則皆為規范性文件,盡管它們提出了愈發嚴格的監管要求,但無法規定具有威懾力的行政處罰。不甚完備的法律制度,加之平臺唯流量是圖的趨利性、職業打假人和消費者維權能力的有限性,使得直播行業至今未構建起科學的選品體系,主播在選品環節缺少強制性的、有力的約束。
就內部原因而言,許多主播對權力與責任的認知不夠清晰,沒有意識到審慎把關的必要性。王永令律師稱,多數主播只與商家約定帶貨的產品和流程,而較少身體力行地全面了解產品,包括親自試用、送往第三方檢測等,對產品的真實質量自然知之甚少。另外,由于直播行業準入門檻低,網絡主播良莠不齊,除本次聲稱受騙的羅永浩外,主播急功近利、出于經濟利益最大化考慮而知假售假的情況同樣普遍,更有甚者對消費者缺乏最基本的尊重。例如,辛巴在“糖水燕窩”事件發酵后承認直播推廣產品時存在“夸大宣傳”,虛偽的“誠摯道歉”背后卻是惡意泄露曝光者隱私、指其敲詐、致其遭受謾罵,吃相難看可見一斑。
揭去“新業態”的面紗,直播行業售假現象在本質上并非新鮮事物,不過是曾經誘使大眾購買假冒保健品的老騙局從電視、報紙上搬到了手機屏幕里,而為產品背書者向來脫不了干系。倘若羅永浩們真要和消費者“交個朋友”,就應在宣傳產品前做好把關工作,而非回回依靠事后公關挽留人心,直至透支消費者的信任。
(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學生)